青海长云

献给两位暗黑骑士的花束

信步闲庭·夜携琴:

① 去年迷POI的时候,给杂志写的一篇1W5千字的专题。在这里发一下当存档。

② 删了掉前面有关剧情、演员以及一切信息类相关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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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两位暗黑骑士的花束

文/水果君

[前略前略前略前略]

“You’re being watched.”

一个问题,人权重要还是国家主权主要?

为了国家安全就可以牺牲人权吗?如果以牺牲人权为代价而换来的的国家主权又真的还有意义吗?如果有的话,那么侵犯人权的“度”又在哪里呢?拥有绝对强权的政府,又会不会食髓知味变本加厉呢?毕竟无上的权力就像让人欲罢不能的毒品,因为太过甘美而不惜自甘堕落啊……

9·11事件之后这个话题在美国社会上更加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此前娱乐作品中也多有反映,比如《复仇者联盟》漫画原作中的内战篇,就是以“人权”与“主权”问题引发的超级英雄战争,美国队长代表超级英雄所具有“人权”方,钢铁侠则站在代表国家权力的“安全权”阵营下,最后以美国队长受审前被暗杀告终。 

那么,当这种凌驾于人权之上的“力”落入个人之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又会做到何种地步?

有关这个话题的探讨实际上在《蝙蝠侠》2的电影里也有过涉及——为了捉住小丑,蝙蝠侠创造了一个能够捕捉到高谭市所有人通讯信号的机器,之后试图利用声纳原理来监控每个人的行踪(当然这里我们就不要再吐槽这样庞大的监测机器要如何运作,数据上传需要多大的带宽与空间之类的了……),却被Lucius指责“这样的权力对于一个人来讲实在太大了。”不过Lucius还是帮助蝙蝠侠定位了小丑,最后选择了永远关闭这台机器。

很明显,把这个话题投射到POI的世界观里,那么就是Finch创建的这台“机器”,所有处于摄像头与网络中的一般市民实际上都已将自己的隐私暴露于无形之中,美国政府可以自由监视与监听所有邮件与通话,从中过滤出他们需要的情报。

国家政府认为阻止个人谋杀不值得他们大动干戈,因此Finch决定通过自己拥有的机器监控权限,寻找合适的搭档来跟他一起行使“上帝”的权力。因为畏惧这种近乎“上帝”的力量,原本效力国安局的Alicia在离开NSA后尽可能地逃离到没有电话网线、也没有安置摄像头监控的地方居住。POI每一话开篇都将由一段Finch的独白引入主题,不厌其烦的“You’re being watched”成为了奠定POI整体背景的一块基石,洗脑作用基本相当于2004版《钢之炼金术师》每一话开篇都要重复一遍的等价交换理论与《名侦探柯南》每一话开始都一定有的那句“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

POI里知道“机器”存在的一共不超过10个人,而能够拥有权限的,仅仅出现了Finch一人(另外拥有权限的Nathan已经死亡),Reese是通过Finch遇险才得知了一点与机器联系的方式。另外主角阵营里的两名警察目前还都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为什么Finch与Reese可以预知犯罪。而一直试图查清机器的所在地,Root不惜以身涉险,只为设下圈套对Finch请君入瓮,拿Finch的仁慈与大爱作为赌注将他一路挟持,甚至差点登上开往寻找机器主机所在地的列车。这也印证了Finch从一开始的担心——一旦这种能够凌驾于法理社会之上的权力被个人掌握,生存还是毁灭就会成为一个大难题。

所幸Finch既是机器的创造者、使用者,同时又是守护者。Finch是个有着很强自控能力的人,他对“机器”的态度充满了克制与自省。事实上能够冲垮这个男人的,从来不是金钱或者权力,身为深居简出的亿万富翁,只要轻点鼠标就能让纽约打个喷嚏的超级骇客,却把他的所有人生都致力于怎样铲除罪恶与保护弱者上。早在测试“机器”的时候他就对“机器”讲过,你的首要目的是帮助他人而不是救我。(但是这个理念很快地,就在第二季开篇Reese大喊“你要是不告诉我你亲爹在哪我就不干了!”时被机器宝宝“识时务者为俊杰”地叛变了……=..=)并且关于这个想法,他也对一度想要掌握与机器联络方式的Reese提起过,“你不需要了解这个,一旦我发生意外,一定还有其他的应急方式。”所以如果说Reese的自我牺牲是体现在如同受戒苦行僧的肉体折磨上,那么Finch的自我牺牲则是体现在“无我”的心境上。

事实上,有关人权与国家安全的探讨,任何作品都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所谓的表现也多数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因为这是一个天平,一方高了势必另外一方就要低下去,只有两边加上同样的砝码才能保持其平衡,但是留给人们的思考与争论却一直在继续。就比如,当你了解了POI中有关机器的世界设定后,难道不会稍微有那么一点联想到乔治·奥威尔笔下那部经典的《1984》吗?

“那些年,我们一起见过被射穿膝盖的国家部门们。”

承认吧,侦探片里最拉风的永远不是只有案件解决了才会姗姗来迟的警察们,一部刻画海军陆战队英勇作战的片子里最后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也一定不会是开着战机来兜风的空军小哥们,为什么?记住一句话,“同行永远是冤家”,之后你就可以继续往后看下去了。

众所周知,在美国有这样几个耳熟能详的情报部门,比如NSA(美国国家安全局),FBI(美国联邦调查局)与CIA(美国国家情报局),NSA在一般的美剧中出场的数量远不如后两者,不过在POI里倒是有着难得的出境率,先是借Finch之口“NSA一定有教会他怎么成功分散网络痕迹,也一定教会了他要怎么拆毁手机,让内存卡所有数据都无法恢复。”来表明所谓的术业有专攻(CIA与FBI真是弱爆了!),之后再正式进入案件:S01E22话里他们在纽约下设了一个情报分析,前台小姐对试图使用魅力混进去的Reese叔叔无动于衷,最后还是靠Finch改造的咖啡机才完成了监视。接着效力于NSA的小帅哥因捕捉到了有关NSA的绝密情报而被强制无限期休假(事实证明,三大国家部门之一的NSA真的只产一群唯有脑袋与手指好使的废宅啊!这一话里一个比一个不能打啊!),待Finch与Reese解决了案件,有着罪案片中NPC最不该具有的品格之一就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该死好奇心,前NSA小帅哥在露天咖啡厅里继续追问为什么Finch对机器如此了解,结果能够以个人之力创造出让NSA叹为观止的国家机器的天才黑客平静地回答:“BecauseI built it.”

或许是因为NSA真的存在感太低没什么好“黑”,也或者是NSA要中枪的地方在后面,毕竟机器被卖给了他们,有关主机的放置应该会在接下来的剧情里交代,所以目前NSA在POI这片子里的中枪率绝对不如它的另外两个兄弟部门。(FBI&CIA:谁特么跟你是兄弟!)

比起如同隐形人的NSA,FBI与CIA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百年,这两个水火不容的机构同时出现一定会掐得你死我活,上个世纪揭露FBI局长胡佛是个同性恋就是当时的CIA干的,于是你看前不久CIA局长不是因为婚外情曝光而引咎辞职吗,揭发他的人是谁?是毫无意外的FBI……

于是有关FBI与CIA的战争也一样在POI里进行着,S01E20里,CIA的特工对Carter趾高气昂地说“历史一次又一次证明FBI无法胜任涉及国家安全的工作。”场景一个转换,FBI的特工对Carter义正词严地阐述“我要揭露CIA的行径,不能让那群政府的恶棍打手掺和国内事务!”

那一刻属于NYPD(纽约警察)的Cater会不会“好累,感到自己不会再爱了……”

地方警察跟FBI的关系肯定要比跟CIA近,FBI不太负责小打小闹的刑事案件,除非案件涉嫌跨洲犯案或者国内安全,国外安全是CIA负责(当年FBI与CIA因为安全界限的划分曾经吵得不可开交),所以无论是FBI还是CIA,他们的成员称呼都是Agent而不是Detective。

CIA作为Reese的老东家,在POI里的惨淡待遇它敢说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首先片子里的CIA真心不够厚道(对比J.J. Abrams在《Fringe》里塑造的FBI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先是挑拨Reese与他的搭档反目(鄂尔多斯篇),其次又对Reese痛下杀手,说着自己是Reese朋友的Snow,在NYPD的帮助下与Reese见面的下一秒就用狙击枪打伤了他,于是根据打主角死得早定律,CIA的“报应”很快就来了——POI第一季里专门用了整整一话来表现CIA怎么用毒品交易非法敛财,还说“CIA觉得无法打赢毒品战所以就只好亲力亲为,用贩毒的钱去做反恐事业,你懂的,CIA就是靠秘密起家的。”

……编剧我不懂啊!人家CIA的经费预算从来都是秘不公开的(一说几十亿美刀),像这种直属白宫、真要缺钱了只要在空军一号上对着总统跳跳江南Style搞不好就能要到经费的NB机构,哪里需要靠小混混贩卖个海洛因来贴补家用啊!再不济他们也可以倒卖情报与军火啊!至此还有比CIA在POI里被黑得更彻底的机构吗?诺兰弟你们POI制作组就不怕CIA有天上门查水表吗……?!

本土倒霉的机构们黑完了,深谙普世精神含义的美帝表示外国的情报组织也必须拖出来开几枪才行!于是第一个中枪的就是东德国家安全部Stasi,在美剧里前苏联是永远躺着都中枪的BOSS,而与前苏联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东德自然也属于埋进地下都要拖出来射射膝盖,于是当年叱咤风云的Stasi特工不远千里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解决一下家庭纠纷然后自杀,而一个美国街边的小书店楼下却别有洞天,比如就在这里出卖过前苏联的核潜艇图纸……(反正是美国人的电视剧你们就可劲地歪吧……),结果这个第一季里难得不怎么好看的案件,以Reese一枪掀翻了德国大使馆车子的前盖和平结束了。……最后你们赔了人家车子没啊!!!

而MI6(英国军情六处)的出场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不要胡说!),S02E06中甫一出场的MI6特工曾经一度让我以为哪怕不是个如同詹姆士·邦德一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弹无虚发小工具无数的养眼帅哥,也至少……应该差不多吧!?但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结果必须是差了太多。MI6的特工也就最开始在Reese拦截狙击手时表现得极其NB,紧接着在广场盯人时就暴露出其不专业不准确的业余属性,虽然嫌疑人有Reese的帮助,但是几个大活人竟然就那么轻易地被摆脱了盯梢,你说你们这群EX-SAS军人对得起你们的女王吗?(女王表示一点都不震惊,我们英国特工能打的只有007一人!)

这样看来,以POI范围如此之广的膝盖扫射度,继汉堡家的FBI,CIA,NSA,土豆家的Stasi之后,仰望星空家的MI6,赌一块狗粮,伏特加家的KGB中枪是早晚的事儿……

总结来看,美剧里如果有核危机内容,那么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事件一定要拖出来抽抽,如果事关独裁,那么柏林当年的恐怖统治一定要拿出来说说,如果要对美国本土发动进攻,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俄罗斯与我大天朝(所以使命召唤9的剧情让鄙人感到非常心累啊!),反正剧里的俄罗斯人要蠢得像个傻瓜,德国人蠢得像傻瓜,英国人也一定要蠢得像傻瓜,而如果这片主角是FBI,那势必CIA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CIA,那势必FBI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海军陆战队,那么势必陆军与空军蠢得像傻瓜,如果是多军种合作,那势必国防部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代表国防部(说实话这样的片我还真没见过),那么总统势必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高大威猛坚贞不屈的米国人民,那么势必外星人蠢得像傻瓜…… 

——论看美剧时心是怎么累死的。

“POI就是每周一话的蝙蝠侠。”

如果你不幸身为诺兰兄弟的粉,又同时特别喜欢POI与《蝙蝠侠》的电影,那么你大概会同意这句流传已久的评价。无论是人物设定还是世界背景,抑或是Reese那副极具个人魅力的独特嗓音(是不是演你们兄弟二人的主角,一定要有一把好声线啊!)都让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蝙蝠侠。顺便一说蝙蝠侠的动画里,给小丑配音的就是艾默生叔叔……你们还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想来,如果非要说蝙蝠侠电影里的场面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诺兰兄弟真的不会拍打!斗!戏!啊!在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黑暗骑士 崛起》里,即使戴上面具也依旧有着一双勾人泪眼的汤姆哈迪在下水道里对蝙蝠侠使用断背技能,也没有想象中那样拳拳入肉的酣畅淋漓(当然诺兰兄弟想要营造另外一种形式的精神压迫倒也无可厚非),而这种情况反应到POI里有变得好一点吗?答案很无趣——跟“No Guns No Kill”的蝙蝠侠不同,Reese是无枪不欢,作为一名前陆军军官,Reese有着专打人膝盖(……这个是字面意思的打人膝盖,真的)的精准枪法与子弹永远用不完中枪永远不要紧的幸运E属性,Reese把自己的衣帽间布置成武器室,就像一个死宅的手办房。在纽约街头可以大摇大摆扛着个火箭筒就出来,之后旁若无人地轰开任何他想轰开的地方。什么你问如果没有枪在怎么办?你看《敢死队2》里的李连杰,随手抄起一把厨具就能锅碗瓢盆奏新曲,打你杀你没商量,我们家这边的Reese叔叔也有着把一切物品化作武器的才能~!但他并非奉行不杀主义,只不过POI会对Reese杀死恶徒的某些桥段进行留白处理。基于这种原因,POI里真正的肉搏戏份并不多,而且现代背景的故事下,随便打一打的肉搏程度,观众的接受度还是蛮高的,而不像看蝙蝠侠的电影,观众只会疯狂吐槽“你们打架只有扑上去扑上去与扑上去吗!”

至于别的方面,你说蝙蝠侠有一掷千金的老爷做派?没问题,Finch打个响指就让华尔街地个震,看哪个下岗工人顺眼就专门收购个公司聘他去当主管,为了方便监视嫌疑人他就买了一栋房子,什么?你说布鲁斯韦恩少爷开兰博基尼?不稀罕,Reese随便去街边就能撬一辆开着玩。蝙蝠侠的摩托车多么拉风帅气?不稀罕,在纽约市内戴头盔飚机车是低调而奢华的情趣!蝙蝠侠那个前期无法设置为自主飞行的飞行器?不稀罕,Reese都指不定用Finch的信用卡刷过多少台私人飞机了……

(……等等,我们这是比什么?比Finch跟蝙蝠侠谁有钱吗……?)

顺便附送一个小花絮:就在蝙蝠侠1与2的电影里,真的出现过“Mr.Reese”与“Finch”,当然都是些NPC的角色,真不知道这到底是诺兰兄弟的小小玩笑,还是只是单纯的【诺兰兄弟不会起名字系列】……

诺兰兄弟对于反派的设定,一般都会在犯罪美学上下工夫。无论是蝙蝠侠里的小丑还是贝恩,他们所追逐的极致的恶,是凌驾于所有的享乐主义之上,有关人性的恶。POI也是一样,就在纽约城中看不见光的黑暗角落,无论是来自东欧的地下势力,还是本土涉及种族的纠纷,各种势力纵横分布鱼龙混杂,这时出现的BOSS名叫Elias。

即使Elias他少年时代是个萌正太,中年时代是个因为得不到父亲与兄长的爱就黑化的中二青年,现在则变成了一个有着几内亚湾秃的微胖BOSS也不得不说,当他对着远方露出志在必得的温和笑容,道出那句昔日伟大罗马皇帝的名台词“我来,我见,我征服”(Veni, Vedi, Vici)时,确实有着能让人倒戈的力量。顺便Elias的演员Enrico Colantoni,在另外一部由加拿大拍摄的电视剧《Flashpoint》中担当主角,是一位有着能包容一切的善良指挥官。拥有跟Elias截然不同的人格魅力。(这部剧也非常棒,强推!)

死文青Elias的“善”在于他还有着自己的底限,Reese曾经用Elias的“善”去赌他可以帮助自己,只因为“绝对不可以对孩子们下手”,而他也确实赌赢了。而Elias的“恶”在于他为达目的誓不罢休。报复自己的亲生父亲与兄长,火拼俄罗斯人,统一纽约整个的地下势力,这样的成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并且这样一个心思缜密而怀有复仇之愿的人,却假扮教书先生去只为了解他敌人的孩子们长达数年,Elias并不是一个对犯罪有着特殊嗜好的人,对于金钱,地位与名誉更是没有什么执着——第二季中他身陷囹圄,唯一想要的东西,也不过是一盘西洋棋的好对手。

无欲则刚,坚持着自我美学的角色都会有着特殊的魅力。顺带一提,Elias这个名字应该是来自圣经,在圣经故事中,Elias是位伟大的先哲。

起初我对于POI这部片子的直观印象,是觉得这部电视剧有着出类拔萃的过人气质,每一话都有着独到的氛围烘托,含蓄而隐忍,剪辑方式与画面色彩处理都像极了电影。或许也正因为这样POI的每一话才都保持了极高的制作水准。清冷色调的纽约街头,温情在街头巷尾拐了一个弯,接着就消失在默然而匆忙的人群之中。灰白发的西装男伫立在监视器下只是凝视,就像一尊雕塑,似乎他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但当你走远后再回头,却发现那里空无所有,就像那里从一开始时就是那样。 

之后随着剧情深入才慢慢体会到其巨大的精神魅力,蝙蝠侠为高谭市付出了一切,可他依旧觉得自己欠这个城市太多。Reese与Finch都快化身为祭坛之上的羔羊,却还仍抱有自我救赎的过程要借拯救他人才能完成的信仰。卡维泽叔叔曾经演过为世人受难的耶稣,在POI里他又成了为人类取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甚至穿越红海出埃及的摩西,看着他总是伤痕累累地保护一个又一个“Person Of Interest”,所有观众的担心大概都跟Finch一样——Reese会不会有天又一次走上荆棘十字架的刑台,再也无法回来。

诺兰弟从蝙蝠侠身上分裂出两种人格,使他们成为了Reese与Finch,前者无畏,后者无惧,前者苦难深重,后者痛苦内敛。他把“富豪”与“技术”给了Finch,把“善战”与“牺牲”留给了Reese。纽约是Reese与Finch的哥谭市,他们就是纽约的蝙蝠侠。明明是两个法制之外的制裁者,血债血偿的同时却又心怀仁慈。于是我想,诺兰弟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在不同次元中重复着蝙蝠侠的故事,或许是他太过倾心于一种人性美学的表达,这种美学有着大隐隐于市的价值观与悲天悯人的柔软内核,它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写照,它是“我是谁并不重要,因为谁都可以成为英雄。哪怕他做的事情是那么的简单,比如给一个小孩子披上衣服让他安心,之后告诉他生活还将继续。”的悲伤告别,它是Reese不顾双手早已鲜血淋淋紧紧抱住冷藏库里的婴儿,它是Finch说着“我很擅长电脑,但是我从未意识到我会为此付出如此之多的漫长时光与沉重代价。”时一个挫败的眼神。

我一直坚信,无论我们走得有多远,在内心深处,永远都在怀念一些过时的审美与一点回归的表达,就像暗黑骑士与他的黑客搭档,一直坚信流着牛奶与蜜糖的约定之地真的存在一样。醉心古希腊式的流血浪漫主义并不是一种愚蠢,相反,就像《复仇者联盟》电影里谈到美国队长的制服,头号脑残粉Coulson动情地说,我们总需要一点Old-fashioned。

是的,我们需要。

“每个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

像POI这种类型的罪案冒险片,一般来说如果主角是个习惯飞檐走壁上天入地,流弹丛中过片弹不沾身的孤胆侠客,那他势必会有一个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出门靠打车在家靠外卖,除了大脑与十指以外全部部位/器官功可以完全忽略不计……的黑客好朋友。他或许是个老顽固,或者是个臭傲娇,再或者是个偏执狂,再不幸一点,他是个老顽固臭傲娇的偏执狂,并且有着苛刻的审美坚持与自我隐私保护。于是Finch每天的日常就是早上从一杯煎绿茶与甜甜圈开始,之后对着上班不打卡的Reese交付一个新的社保号码,两个人在脏兮兮的玻璃黑板前面贴贴照片,画画联系线,接着Reese揣着一个iPhone4(或许s)与各种武器以及一台拥有漂亮广角效果的尼康单反跑外勤去了,Finch就可以在电脑前坐下来,轻松加愉快地开始一天的泡网生活。(……误很大啊!!!)

当然所谓革命分工不同,谁也不比谁冷艳高贵,S01E11Reese与Finch因为客观情况调换了一下工作环境,由Reese盯梢电脑,由Finch负责POI,结果我们可爱的企鹅黑客黑着一张脸一瘸一拐地走遍了整个曼哈顿,而留守的Reese无聊得都快用拐杖捅头上的房顶。

就像《攻壳机动队》中的名台词说的那样,”只要连上网线我就在你身旁。“只要特工叔叔被踩了手机就如同“Lost my dog”的Finch的表现绝对也是第一季众多的看点之一,那时Finch内心大概早已呼啸而过一万种有关Reese所处的险情预设,并且一种险情比一种充满了想象力,于是他抄起电话拨通了Cater的手机……等等!你跟Reese才失联不到5分钟好不好!人家纽约警察局是专门为你们俩开的吗?!这时候,与观众有着一样吐槽心情的Cater与Fusco就充分了行使了毒舌的揶揄功力,以发泄平日里被Reese与Finch指使来使唤去的“恶气”。顺便说,每次看到Finch与Reese用两只iPhone4(或许是S)都快24小时不间断煲电话粥时,作为苹果用户之一的我都会为其电量的续航能力感到深深的、深深的焦虑……

Reese与Finch的相处模式是POI一直以来很让影迷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我看来《Peserson of Interest》这片完全改名叫《Reese很忙》了,因为Reese忙着救POI救卧底警察还要忙里偷闲跟踪Finch甚至调查他平时老喝的煎绿茶与读的书见的人,并且总是在Finch不注意或者假装不注意的时候碰人家的电脑,可是你说他真的在意Finch的过去吗?并不是,Finch在被人下药high了之后跟Reese说你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随便问吧,这个人想了一下,却超有绅士范儿地塞给Finch毯子后转身离开了。……所以你平时的那些斯多卡行为只是逗人玩吗……!

而Finch这个摘下眼镜一副鬼畜BOSS相的亿万富翁,又是个特别难搞的傲娇,平日里他对Reese的使唤让人充满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真是不把人当人用啊”的血泪感慨,比如那边Reese刚浑身是伤地逃离险情,他张口就问POI的状况,气得Reese对着电话说:“……嗯,我很好,Finch,真谢谢你关心。” 

当然比起Reese的欠,Finch的性格也是各种烦,他明明能为Reese抛头颅洒热血不顾个人安危开着车去救他并且为了给他手术扔给黑市医生一兜子富兰克林,在Reese生日之际随手送他一套跃层精装目测光一楼就有至少80平的房子,却在Reese养伤还要盯梢期间不肯给他买份午饭,而是自己吃叫他看着……这是怎样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友情啊?!

早期Reese与Finch彼此一直抱有戒备,甚至Reese认为所谓的“机器”根本不存在,还派Fusco几次跟踪Finch试图查清Finch的行踪,而Finch是个与所有人都有着严重疏离感的人,在Reese查清他在一家IT产业隐姓埋名做一名小职员(其实Finch拥有这家公司)后立刻打包走人,虽然这种行为被他自己说成是保护隐私(从他跟他的前搭档Nathan来看确实是这样,Nathan连Finch的女朋友是谁都不知道),但这两个人的内心是如此相像,互相理解之后产生羁绊也只是个时间问题。S01E05的最后,Finch因为Reese的感谢,主动告诉了Reese他常去的一家店里最好吃的是什么东西后离去,卡座中Reese对着菜单露出了会心的一笑,那一幕就像是一束温暖的阳光,溶化了冰封的冻土。

Finch一直叫Reese是礼貌而冰冷的“Mr.Reese”,但当紧急时候,比如Reese遭遇危险而他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会把这个称呼改成“John”,S01E10是第一季的第一转折,CIA打伤Reese掀起了片子里的一个高潮,当时Reese一边流着血挣扎地走在逃亡的楼梯里,一边对着电话那一边的Finch如同交代遗言似的说:“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第二次机会。”

之后就像所有煽情戏码里演的那样,瘸着一只脚的Finch以恐怕是他平生中最快的速度不顾Reese的拒绝驱车前来,不惜暴露真身在Cater面前也要救走Finch,看着他慌慌张张找到地下医生扔了一兜子美钞过去只为他能快点救救Reese时真是感动得稀里哗啦……

比起Reese,实际上Finch早就认识了Reese。S01E21目前应该是所有剧集中最催泪的一话,当初Reese因为工作关系不得不与女友分手,最后只能看着她成为别人的新娘,他以为自己放手是给了她幸福,却不知道自己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当他辗转回国得知Jessica意外死亡的消息,他偷偷潜入了Jessica的家里,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不开灯的屋子里,一遍又一遍看着Jessica与Peter的结婚录像,一点一点任自己的心被自责与愤怒的海浪淹没,那个场景就像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针,慢慢刺入了所有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但诺兰弟却用交叉剪辑的手法留下了更狠的一刀:Reese得知Jessica已经死亡后,失魂落魄地从她工作的医院中走出来,中途撞到了一个坐着轮椅的人,那个人匆匆说了一声Sorry,Reese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听见。之后时光流转,镜头切到这一话的末尾,Reese与Finch两个人坐在纽约萧瑟的寒风中,Reese压抑着喉间的哽咽问他的搭档:“其实你早就知道了,Jessica,当时Jessica也是机器里那些不断跳出的号码之一吗?”Finch不看他的眼睛回答:“我只知道,那是我遇到你之前的事情,所以我们都无能为力。”

故事到这里并不能算是完满,于是诺兰弟将场景再次切换回到当年的那所医院,Reese跌跌撞撞地走向走廊,之前撞到他的人缓缓转过轮椅,打开膝盖上有关这次POI事件的有关人员档案,之后对着Reese的背影说“Sorry,I’m so sorry…”那一刻,Finch就像一名向上帝告解祈祷原谅的悲伤教徒。

这一切Reese并不知道,但是所有流泪了的观众都知道。

换到Reese这边看,如果说Reese在片子里仅有过几次的失控,那么只有面对Jesscia的事情或者Finch深陷危机时。第一季的最后Finch被Root绑架,第二季Reese用尽一切手段试图把Finch救回来,他去威胁“机器”逼其吐出Finch的线索(机器宝宝泪目),他去请求Cater与Fusco的协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扑空中失落,当他破解了Finch给他留下的暗号后冲出屋子的时候激动得差点撞到柱子……可以说在Finch失踪的那漫长得如同半年时光的48小时里,处于崩溃边缘的Reese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他在失去Finch音讯的这段时间里说了太多没有亲口告诉Finch的话,他说Finch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说Finch是拯救了他的人,他说Finch给了自己第二次机会使他重生,于是他说无论如何都要找回他……因为曾经失去,所以Reese懂得什么叫珍惜,因为人世无常,所以Reese了解必须争取,因为曾经放手,Reese明白了原来一旦放开手很可能就再无法相遇,那时候我才意识到之于Reese,Finch的存在就像溺水之人手中最后的救命稻草,两个人互为表里,虽潜行于黑暗之中,却永远心怀光明。

所谓灵魂同伴,大概就说的是他们俩这种关系吧。

“献给两位暗黑骑士的花束。”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这是出现在POI第二季里的一本书。当时Root把这本小说反复寄到害死她朋友的凶手家里,凶手的老婆不明所以,只是把一本又一本的《阿尔吉侬的花束》排列摆放起来。片子中有关这本书并没有过多探讨,但就像《交响诗篇Eureka》里的《金枝》,《国家宝藏》里的《常识》,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的文学作品势必有它独特的意义,于是当我按图索骥去拜读了《阿尔吉侬的花束》之后才发现这本书之所以出现在POI里,也绝非偶然为之。

这同样是一个讲述“所有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的故事,有着智商缺陷的查理·高登,为了想要变得聪明而接受了一种手术,这种手术让一只叫做阿尔吉侬的小白鼠非常聪明,于是高登在接受这种手术后成为了一个正常人乃至于天才,然而他焦躁,易怒,苦闷,失去了作为一个智障时原本的快乐。在他动手术之后一个护士曾经责怪他不该这样,并说你之所以如此都是上帝的意思,如果他希望你变得聪明,直接就会把你塑造成一个聪明的人。这段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而这个故事的最后,人类的努力最终也没抵得过上帝的旨意,高登的智商渐渐衰退回去,他又变回了那个温和的,善良的,错别字连篇的快乐傻子,全书的结尾他说有机会,要放一些花束在阿尔吉侬的坟墓上。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绝对是一本能够震撼人心的好书,它用一个智障患者最质朴的日记(全文第一人称)来拷问着每一个人有关选择的答案。如果我们不去比较,就永远不会知道哪一种才是最好的,如果我们不去比较,就永远不知道哪种生活才比较幸福。于是POI里如此反复强调着“每个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是的,无论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多远,只要你肯回头,你肯重新开始,那么第二次机会就永远还在。

基督教解释说人之所以无辜受难是因为生而有罪。但天堂永远是有的,只不过先要趟这血海。所以神若想救助世人,必先让他们在火中焚烧,这是属于神的善。

而两个年过半百的大叔曾经在POIS01E08的片尾,站在别人的墓碑前从容地交换着对话——

Reese:“我想大概自己将来会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Finch:“你觉得有人会在乎你是谁吗?”

Reese:“我们死后会在乎。”

Finch:“我们不是已经死了吗?”

那一刻,配合着《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的钢琴声,每一句话都如同沉下去的黑白键盘按在了听者的心上——有些人之所以那么拼命地活着,是因为他们一直向死而生。

这是属于Reese与Finch的善。

只是此时丧钟仍未鸣响,木棺却早已制成。掘墓人直起身体,对着自己的最终归处平静凝望。你说对过很多事情,但未必是所有。就像你说自己会死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可就像总有人心中记挂着阿尔吉侬,是因为他们曾经有那么一度互相羡慕甚至彼此相像。人与人的相处就如同是一场蝴蝶效应,这边蝴蝶扇动一次翅膀,总会在那边的海上掀起一阵飓风。

而你们势必最终会成为一个符号般的象征,那么所谓的名字就像是高谭市上空的蝙蝠灯,哪怕砸碎,也依旧永远会在有些人的心中发光。

花束献给我的两位暗黑骑士,无论你们是早已葬于坟墓之中,抑或是在慷慨前往坟墓的路上。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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